数量:1件
时代:中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
丛培模(1900-1988年),生于威海卫市羊亭区维新村(今威海市羊亭镇于家夼村),出身贫寒、终身务农,是本村有名的种田能手和各种农活的行家里手。解放后,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始终听共产党的话坚定不移的跟共产党走,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在反蒋立功运动中支援前线,表现突出。为保卫胜利果实,又动员儿子丛明日上前线,因此在中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被羊亭区政府评为“优等功”。
该奖状是威海卫市羊亭区维新村丛培模同志在反蒋立功运动中起了积极带头推动作用立下了功劳,经区评功委员会评定,由武装部、区公所审查为优等功绩颁发的。功劳事迹:一、动员儿子上前线,二、积极参加田野生产不用代耕。农民支援前线为解放战争提供了充足的兵员和后勤保障,对解放战争的胜利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丛培模是千千万万农民中的一员,该奖状是那段历史的缩影,弥足珍贵。
等级:三级文物
时代:1959年7月16日
该回忆录是于得水在1959年讲述《回忆胶东抗战前后我军发展概况》时留下来的,描述了当时的工人、农民、士兵、学生、商贩等不同群体的生活遭遇,讲述了自己走上革命道路和胶东革命开始、发展、壮大的过程,是见证胶东人民抗战前后武装力量的创立、发展以及研究胶东革命史的珍贵资料。
抗日战争时期参加抗日斗争的革命战士家属,一直是享受优待的。其目的是“为保障抗日军人家属生活,提高抗属社会地位,安定抗日军人情绪,巩固部队,提高参军热潮,加强对敌武装力量”。《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一切抗日军人不论现役、牺牲、殉国及因残废退伍回籍或调任其它抗战工作,其家属均发给优待证依条例优待之”。该证由胶东区行政公署统一印刷,由各县政府审核签发。建国前的军属优待证,由于使用时间较短,印发量很少,所以显得特别珍贵。抗日战争胜利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部署,山东军区司令员兼政委罗荣桓率山东军区主力开赴东北,支援东北解放区。为阻止国民党军队进犯,陈毅等率领新四军由华中到山东。1946年1月,中共中央军委决定新四军军部兼山东军区领导机关,陈毅任新四军军长兼山东军区司令员。一年后,撤销新四军军部兼山东军区,组成华东军区,陈毅任司令员,饶漱石任政委。新四军军部兼山东军区存在仅一年的时间,这件当时颁发的“退伍军人证明书”历经风雨沧桑,至今保存较好,如实的印证了这段特殊历史,实属珍贵的革命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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