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当年南湖红船上的星星之火,如今正以势不可挡的燎原之势,在世界的舞台上展现着他独具特色的魅力。为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充分利用好馆藏资源,挖掘革命文物内涵,威海市博物馆通过推出“威博革命文物云展”系列活动,传承传播红色基因。
抗日军人家属优待证(1945年)
抗日战争时期参加抗日斗争的革命战士家属,一直是享受优待的。其目的是“为保障抗日军人家属生活,提高抗属社会地位,安定抗日军人情绪,巩固部队,提高参军热潮,加强对敌武装力量”。《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一切抗日军人不论现役、牺牲、殉国及因残废退伍回籍或调任其它抗战工作,其家属均发给优待证依条例优待之”。该证由胶东区行政公署统一印刷,由各县政府审核签发。建国前的军属优待证,由于使用时间较短,印发量很少,所以显得特别珍贵。
退伍军人证明书(1947年)
抗日战争胜利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部署,山东军区司令员兼政委罗荣桓率山东军区主力开赴东北,支援东北解放区。为阻止国民党军队进犯,陈毅等率领新四军由华中到山东。1946年1月,中共中央军委决定新四军军部兼山东军区领导机关,陈毅任新四军军长兼山东军区司令员。一年后,撤销新四军军部兼山东军区,组成华东军区,陈毅任司令员,饶漱石任政委。新四军军部兼山东军区存在仅一年的时间,这件当时颁发的“退伍军人证明书”历经风雨沧桑,至今保存较好,如实的印证了这段特殊历史,实属珍贵的革命文物。